抵押权和质押权的区别
2024-03-02 20:33:12 股票攻略
抵押权和质押权的区别
抵押权和质押权是两种不同的担保形式,它们在概念、要件、担保机制、实行方式和收取孳息等方面存在着区别。
1. 概念不同
抵押是指债务人或第三人不转移抵押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法对该财产进行拍卖、变卖,所得价款用于偿还债务。
质押是指当事人将其所有的或部分财产交付给债权人,作为债务的担保物。债权人有权处分质押物以实现债权。
2. 成立要件不同
抵押权的成立不需要转移抵押物的占有,抵押物仍由抵押人负责保管。而质押权的成立则需要将质物转移给质权人,由质权人负责对质物进行保管。
3. 担保标的不同
抵押的担保标的可以是不动产、动产、权利和债权等资产,而质押通常为动产。
4. 担保机制不同
抵押权是通过将抵押物登记在相关机构的名下来确立,具有相对抵押人的优先权。
质押权则是通过交付质押物和行为的符合来实现。
5. 实行方式不同
抵押权的实行方式是通过拍卖、变卖抵押物来偿还债务。
质押权的实行方式是通过处分质押物来实现债权。
6. 收取孳息不同
抵押人在抵押期间可以收取抵押物的孳息,质权人对质物享有占有权和收益权。
7. 优先效力不同
当抵押权和质押权同时设立在一个标的物上时,抵押权通常享有优先效力。这意味着在清偿债务时,抵押权优先于质押权。
虽然抵押权和质押权都是为了确保债权人能够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获得担保物以偿还债务,但它们在概念、要件、担保机制、实行方式和收取孳息等方面存在着明显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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